工信部发布第二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名单,仅涉及炼钢企业2个,淘汰电炉4座容积为35-40吨,淘汰转炉2座容积45吨,淘汰电弧炉1座,共涉及产能300万吨,其他重点为水泥、造纸、印染、电池、稀土等行业。
而在7月8日公布的第一批名单里,2014年需要淘汰的高炉公称容积均在40~530立方米之间,累计产能2544.9万吨,涉及到14个省份的44家企业;需要淘汰的转炉的公称容积在21~45t之间,累计产能1454万吨,涉及8个省份的12家企业;需要淘汰的电炉公称容积在8~70立方米之间,公布累计产能797万吨,涉及10个省份的14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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