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出现的重污染天气过程,12月6日起,省环监局组织7个督导检查组分赴我省各地,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会同京津两市环境监察总队启动了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共同应对区域空气重污染的通知》预报,12月6日至9日京津冀地区由南向北可能依次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省环监局立即向全省监察机构印发了《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环境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城中村原煤散烧、小企业私排乱放、供热企业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大气污染物偷排偷放等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反馈、第一时间责令改正、第一时间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的有效落实。
12月6日,省环监局组织了由局领导和副总监察带队的7个督导检查组,共计21人,分别赶赴各地,按照“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要求,采取突击检查、明暗结合等方式,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会同北京市、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启动了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各市环境监察机构也已按应急预案要求展开督导检查工作,对区域内电力、钢铁、冶金、焦化、水泥等行业高架源,冬季供暖燃煤锅炉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和当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的应实施停限产、停工、停驶、停烧等应急减排措施的排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达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从近两天的督导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还存在环保设施不健全、不正常使用、烟气直接排放、易尘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部分地区还存在扬尘污染重、煤质不达标、无组织排放、管理不精细的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执法监管力度不够,治理措施不到位。
同时省环保厅充分发挥科技执法手段,通过自动在线监控平台,对全省涉气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石家庄、衡水、廊坊、邢台、邯郸等地的14家涉气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均已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下一步,省、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加密检查频次、加大督导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附:超标排放企业名单
1 石家庄市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
2 石家庄市 石家庄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廊坊市 廊坊市热力总公司
4 廊坊市 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衡水市 阜城县华兴服装有限公司
6 邢台市 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7 邢台市 河北迎新集团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8 邢台市 建滔(河北)化工有限公司
9 邢台市 沙河市万隆陶瓷有限公司
10 邢台市 南宫龙腾煤化工有限公司
11 邢台市 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
12 邢台市 隆尧天唯热电有限公司
13 邯郸市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文安钢铁有限公司
14 邯郸市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云宁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关键字:河北 污染 环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