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首成经济工作主要任务

2015-12-22 9:16:40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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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产能过剩首成主要经济工作任务

专家称: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可避免经济冲击

昨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南都记者了解到,这已是产能过剩这一议题连续第4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出现,且首次被作为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得到重点强调。会议还提出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分析认为,这是由于政府在去产能的同时要避免产生大的经济和社会冲击。

今年特别强调“去产能”

本届政府在2012年的首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便提及产能过剩问题,称“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

此后,每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会提到产能过剩,例如2013年会议指出“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2014年会议强调“全面化解产能过剩”。有分析称,产能过剩不是新现象,过去被国内消费及对外出口所掩盖,所以近年来才进入官方决策的核心议程。

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作为下一年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加以强调,这在历届经济工作会议上尚属首次。会议提出,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妥善处理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

近年来业界公认的产能过剩行业,既包括传统的钢铁制造、煤炭、水泥,也包括新兴的光伏太阳能和风电,以及造船和钢铁业中高端产品的硅钢。有分析人士认为,经济体有闲置产能是正常的,比如美国战后几十年的平均过剩产能是18%左右,经济萧条期间‘’扩大到24%、25%。但如果一个国家的过剩产能特别高,或者淘汰过剩产能机制出现问题,资源配置就出现了问题。2008年之前中国的过剩产能已经比较严重,大约在23%左右,2008年之后过剩产能飙升,到2012年年底已经超过32%。

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

据了解,产能过剩有多种成因,以钢铁行业为例,粗放、低价、低质钢材部分出现产能过剩,而特种、异型或高端钢材部分产能则存在不足,属于结构性产能过剩。而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驱动下以G D P为导向所产生的过剩,则是行政干预导致的体制性产能过剩。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表示,当前的产能过剩与中国经济的结构性扭曲有关,不同的地区、行业情况不一样,所以要因地制宜、分类有序进行处置。

此外,本次会议还强调,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提出和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资本市场要配合企业兼并重组。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刘元春指出,大量的僵尸企业、高债务企业拥挤在国内市场上,导致经济微观循环恶化,经济增长动力逐步衰退,必须通过供给侧的改革来完成过剩产能的清理。他认为,本次会议提出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是因为破产清算会导致较大的经济和社会冲击,所以应采取兼并重组等较为恰当的方式来进行。

企业减负

结构减税仍有充足空间

昨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五大任务之一包括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泽彩认为,减轻企业负担意味着继续推进结构性征税,降低企业非税负担。

虽然我国长期致力于结构性减税工作,但从目前企业和个人的状况看,减税空间还很充足。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蓉此前表示,按宏观税负宽口径(政府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算的话,2014年我国的宏观税负大约为37%,已经进入一个高税负国家阶段。

今年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一些减税措施的同时,本来能带来减税效应的“营改增”,在今年因种种原因推后,这部分减税的潜力也有待释放。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全面营改增的减税额度有望达到9000亿元。

降社保费、合并“五险一金”

昨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创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环境,为实体经济让利。

南都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就曾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议上指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高和荣教授告诉南都记者,企业税费沉重问题由来已久。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面临诸多压力,原来计划经济制度下很多国有企业的员工均没有支付过养老金。1997年,国务院颁布改革26号文件以后,一批没有交满15年养老金的新员工也仍然享受退休养老金。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长期不用缴费(或者部分缴费),在退休后同样也要领取退休养老金。三重压力下,我国的养老金压力全都转嫁到了现有职工身上。

目前我国社保政策规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有些城市甚至在35%以上。

“我们国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占到整个人力资源成本三分之一以上,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高和荣认为改革企业赋税、降低社保费用是大势所趋。据介绍,目前“五险一金”的合并在各个地方执行程度不同,高和荣认为,今后,全国范围内“五险一金”先统一后逐步合并将成为趋势。

增赤字率

专家:赤字率突破3%短期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在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保障政府应该承担的支出责任。”

受访专家对南都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在今年2.3%财政赤字的规模上,2016年财政赤字规模估计会进一步扩大。对于财政赤字扩大的空间,短期内中国赤字率即使突破3%“红线”,总体上也不会爆发系统性、断崖式危机。同时,减税仍是明年改革的重要关键词,新常态下结构性减税仍有空间。

赤字率,是指财政赤字(即政府支出超过收入的部分)与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是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1991年奠定欧盟基础的《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1994年起,欧盟各成员国的赤字率不能超过3%。这成为欧盟国家的硬指标,也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参考。

南都记者注意到,2008年至2014年,中国财政赤字率分别为0.6%、2.8%、2.5%、1.8%、1.5%、2.2%和2.1%,即使2009年在最高点时也保持在3%以内。

根据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2015年中国财政赤字规模为16200亿元,比2014年增加2700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赤字规模都有所增加。赤字率约2.3%,比2014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今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多方人士公开提议扩大财政赤字率。

上月,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罕见地在公开场合对赤字率3%“红线”的科学合理性提出质疑,“除了要反思原因,制定针对需求方和供给方的综合政策,坚持稳增长和促改革的辩证统一外,还应重新研究一些传统经济学理念。”朱光耀说,比如3%的赤字率,60%的负债率标准是不是绝对科学值得探讨,两者的僵化不利于经济增长和改革。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泽彩昨天对南都记者表示,我国的财政赤字率确实还有提升空间,即便参照3%的“红线”,按照去年GDP规模测算,赤字率每提高0.1个百分点即可增加650亿元支出,若在去年基础上提高到3%,一共可增加4500多亿元,预期风险总体处在可控范围内。

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近日对2016年经济前景作出展望。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变,但明年经济运行仍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因此建议进一步扩大赤字规模,提高赤字率。

对于财政赤字率扩大的空间,王泽彩认为,考虑到我国经济增速仍然保持较快水平,赤字率即使突破3%,只要在可控区间,全国范围内总体不会出现系统式断崖式的风险。不过他也提醒,扩大赤字率要考虑到东中西地区差异和地方政府的可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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