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16日发布《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发现问题的通报》称,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7号)要求,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及所属监察分局深入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共抽查煤矿建设项目906处,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755条,下达执法文书1231份,责令局部停止施工118处,责令停止建设135处,行政罚款2847万元。
《通报》指出,通过此次专项监察,发现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依旧存在突出问题: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然存在,长期停建项目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山西、陕西、新疆等省个别煤矿建设项目手续不全,存在未按要求停止施工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安监局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依法建矿、依法管矿,推动煤矿建设秩序进一步好转。
要把建设项目纳入监察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等相关规定、标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察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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