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环境案件不力将量化问责
22日上午举行的环保部新闻发布会透露,环保部将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该行动将通过总方案、台账和6个配套方案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对地方政府实行量化问责,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另外,从本月起,环保部将提供每个月的环保工作动态。
强化督查以来
约谈8个市县区主要负责人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介绍,自今年4月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开展4个多月,完成了9个轮次的督查轮换。通过持续高压执法,进一步传导治污压力,企业达标排放率明显提高,“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截至8月20日,强化督查共现场检查企业共计40925家,发现存在各类环境问题企业22620家,督办突出问题9040个,约谈8个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
刘友宾表示,针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环保部将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前已经制定了“1+1+6”的工作方案,环保部党组已经审议通过。“1+1+6”即一个总体方案;一本台账,就是把地方的问题一个一个记下来,一个一个去移交追究;6个配套方案。环保部对攻坚行动做出系统部署,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统筹好督查与巡查工作,督促地方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实行量化问责,进一步巩固督查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的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案件数量
追究相应级别负责人责任
如何量化问责?刘友宾表示,根据环境保护法,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环境质量负总责,同时环保部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文件。从目前的环境保护执法情况来看,公众普遍觉得环保问责力度不够大;强化督查以来,环保部向地方移交了很多环境违法案例,但公众发现有些案件到了地方后不了了之。为此,环保部今后将把问责进一步做实,进一步量化。就是说,将来如果一个地方发现之前移交的环境违法问题没有办理,或者没有认真办理,甚至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那可能要根据案件的数量,追究相应级别负责人的责任。量化问责具体办法包含在6个配套方案中,将随行动方案一起公布。
健全环境政策
高污染工艺产品限制贸易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在发布会上介绍,2012年以来,环保部全力配合人大立法机关完成7部环保法律的制订修订,积极推进完成8部环保行政法规和22部环保部门规章的制订修订。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人大立法机关开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制订工作,配合财政部开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环保部将协助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继续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健全税收政策体系,健全环境与贸易政策协调机制,对高污染工艺生产的产品实施限制性贸易措施,对环境友好工艺生产的产品实施鼓励性贸易措施。同时,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加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本报记者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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