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9月1日强化督查情况 第11轮次强化督查开始

2017-9-4 8:04:44来源:环保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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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统一安排,9月1日至11月9日为第一阶段,环境保护部安排5个轮次70天,重点对“2+26”城市所辖所有县(区、市)全部12项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进行督查。

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3月29日为第二阶段,环境保护部安排10个轮次140天,重点通过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情况、“12369”环境举报热线等线索,调度督查组和“2+26”城市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双向反馈式”督查。

如上述两个阶段督查过程中遇重污染天气,督查组将根据环境保护部调度安排赴重点地区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城市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切实传导压力,确保各主要任务在时间节点前如期完成。
 

(关键字:环保部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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