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拟禁止新扩建钢铁石化等项目

2018-8-2 8:58:32来源:广东省环保厅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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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该厅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在产业布局方面,2009年颁布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珠三角区域内不再规划新建燃煤燃油电厂。而《征求意见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码”,提出:在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钢铁、石油、石化、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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