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皖安监二函﹝2018﹞162号)安排,9月4日-30日,省局监管二处选派人员,并选调相关金属冶炼、煤气等方面的7名安全专家组成2个工作组,通过现场查阅企业台账资料、现场查验设施设备、询问作业人员等方式,围绕企业安全管理、高温熔融金属、煤气、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以及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规定5类19项内容,对全省8市、1个省管县的33家钢铁企业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核验。
此次核验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04项,其中属《开展深入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安监二﹝2018﹞16号)明确的重大安全隐患179项(含应急部通报的钢包热修区在钢水吊运影响区隐患8项)。核验工作结束后,核验组现场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反馈,要求立即落实整改。10月12日,以皖安监二﹝2018﹞125号发出通报,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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