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焦化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比国家要求时限提前了一年

2018-10-16 10:30:21来源:太原环保厅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按照全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总要求,本月起,火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等必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此基础上,太原市自加压力,要求焦化行业也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比国家要求的时限提前了一年。

工业污染的有效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对此,太原市环保局重点推进工业扬尘治理、工业企业提标改造以及工业窑炉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其中,对钢铁、建材、水泥、有色金属、火电、焦化、洗煤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开展系统排查整治。2018年确定的17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完成14项,正在实施3项,预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列入省委、省政府督查整改的81家企业、97个排放源全部完成综合整治。   

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方面,太钢铁路运煤改造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将于近期投运,太钢将实现煤炭百分之百铁路运输,对于削减周边一带的扬尘污染影响深远。太原第二热电厂的铁路运煤改造项目,预计10月底全线贯通。目前,太原市启动的工业企业提标改造重点项目37项,已完成26项,正在实施的11项,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   

同时,10月1日起,太原市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水泥行业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污染物排放将继续大幅削减。其中,焦化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为太原市自加压力,比国家要求的时限提前了一年。此外,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对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等9类工业窑炉,展开拉网式排查。11月底前,太原市将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对未列入排查清单中的工业炉窑,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关键字:太原市焦化行业 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编辑:0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