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财建〔2011〕2号
[发布时间]2011年2月27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2号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加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
来源:国土资源部
(关键字: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地质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