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发布《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对部分产品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将对能源资源类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农业生产资料等五大类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对部分化肥继续征收特别出口关税。新版关税方案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就铌钽类产品而言,2012年关税税率维持去年的标准。由于铌钽在我国严重稀缺,出于保护国内资源的目的,已被列入鼓励进口范围,因此钽铌矿砂及其精矿进口仍为零关税,出口税率则限制在30%;而国内铌铁产量有限,需求却逐渐扩大,所以铌铁进口暂定税率仍只有1%,出口税率则因属于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同其他多数铁合金一样限定在20%;其他诸如五氧化二铌、氟铌酸盐、氟钽酸盐(氟钽酸钾除外)进口税率为5.5%,出口为零关税。另外氟钽酸钾进口税率虽然也为5.5%,但出口关税却高达30%。(杨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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