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盗钨品者被判高刑罚

导读: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对一偷盗钨品者进行了判处:被告人朱俊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关键字: 钨品 偷盗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对一偷盗钨品者进行了判处:被告人朱俊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朱俊元伙同其他人,盗取其所在单位江西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钨产品及原料,将多种规格型号的钨丝、钍钨线圈及钍钨原材料搬上货车盗走,伙同他人销赃,获得24.49万元赃款,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87.1664万元。

盗钨事件屡有发生,一方面反映出企业自身文化的欠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钨品价值越来越有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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