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委,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工信部原〔2013〕22号)精神,工信部已将2013年第一批钨、锡、锑、钼指令性生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下达我省。其中钨精矿(折WO365%)18550吨,锡精矿(折金属)1900吨,锑精矿(折金属)330吨,钼精矿(含钼45%)2500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工信委组织相关企业填报“ 2013年第一批指令性生产计划申报表”,经汇总后填报“2013年 稀有金属企业第一批指令性生产计划申报表”。有关省属企业由集团公司汇总后直报省工信委。
二、计划的申报限于以钨、锡、锑、钼为主采矿种的企业。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稀有金属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计划,按时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开采企业还必须有采矿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电子档),
三、请你们于2月20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采矿许可证扫描件的电子档报送我委;附件2纸质文件可随后报出。相关附表可在省工信委有色工业处网站公文发布栏内下载使用。
联系人:何磊
联系电话:0791-86274534/86213259(传真)
Email:helei579@sohu.com
2.2013年稀有金属企业第一批指令性生产计划申报表
(关键字:钼 稀有金属 指令性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