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2013年(第二届)全国高强度钢筋开发与应用推广交流会议召开。与会代表认为,目前,我国从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方面已经具备推广高强钢筋的条件,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信息统计,设计、施工领域的过渡,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加工配送体系建设等方面,仍有待提高和完善。
企业已具备较强的高强钢筋生产能力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建筑用热轧钢筋产量约占钢材产品总产量的40%以上。截至2012年底,取得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516家,取得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356家,取得热轧光圆钢筋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347家,其中同时取得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有187家。
目前,企业生产的钢筋主要为335MPa普通钢筋和400MPa高强钢筋两个级别,500MPa级别的高强钢筋生产量很少。截至2013年2月18日,具有400MPa和500MPa强度级别钢筋的生产企业分别有326家和116家。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历年的抽查数据显示,我国高强钢筋产品的抽查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总体可靠,热轧钢筋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负偏差问题和轧后穿水问题。产品标准配合高强钢筋的推广,实现了300MPa、400MPa、500MPa的等级配置。从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看,我国已基本具备了推广高强钢筋的条件。
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1月1日,GB1499.1-2008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HPB300成为建筑结构中唯一使用的热轧光圆钢筋。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钢铁处处长徐文立表示,目前,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强钢筋的应用比例有较大提高。通过检查和测算,目前,全国高强钢筋的生产比例约为58%,应用量占钢筋总用量的比例约为50%,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18个和15个百分点;江苏、云南和全国部分大城市的高强钢筋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许多重点项目和大型工程的高强钢筋应用比例达到80%以上。
二是推广应用机制逐步建立。例如,浙江将高强钢筋应用纳入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湖南将高强钢筋作为绿色建筑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加以推广,开通了高强钢筋信息交流平台;新疆组织开展月报统计,建立钢筋使用与生产信息联系制度;河北、河南、新疆等制定了应用高强钢筋的工程评奖激励办法。
三是高强钢筋的生产和应用技术得到普及。通过强化标准引领和培训,400MPa级钢筋的生产应用技术已经基本普及。例如,河北、云南、江苏等积极组织钢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钢筋生产技术研发,保证高强钢筋的供应,提高钢筋产品质量;重庆、河南组织开展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和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培训;新疆大力宣传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及其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是示范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例如,福建、河北将高强钢筋应用情况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内容,从源头上确保高强钢筋在工程上的应用。
信息统计、设计施工、标准衔接等问题不容忽视
从各地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过程和效果来看,供需信息不对称、设计和施工领域过渡不畅、加工配送体系不健全、与相关标准的衔接等问题制约了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
江苏省经信委原材料工业处处长林乐福指出,江苏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高强钢筋需求单位小批量、多品种的采购需求,与生产企业的批量化生产不相适应。由于惯性思维和出于建设成本的考虑,高强钢筋特别是500MPa级以上钢筋在工程建设中的需求总量很小,单位应用工程需求小,而钢铁企业都是批量化生产,产量会受到很大局限。
二是供需信息不对称制约了推广应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尽管相关部门已经做了一些统计工作,但是在建设领域还没有建立起覆盖全省的包括建设、交通、水利等多个领域的需求统计信息网。
三是加工配送体系不健全。建立区域性的加工配送中心是促进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一个重要措施,但由于多种原因,比如二次税收、增加成本的问题,施工单位不愿意采购加工配送的钢筋产品。同时,现有的加工配送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加工水平和配送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需要,统一的、区域性的配送体系还没有建立。
四是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不佳。高强钢筋的研发、质量提升、推广应用涉及多个环节,需要政策的支撑。目前,资金缺乏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仍旧存在。
五是相关标准、规范还须进一步修订完善。高强钢筋的使用须与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使用相互推进。目前,开发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配套的设计使用规范十分迫切。此外,还有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规范和一些管理规定都需要修改。
六是部分企业对高强钢筋的生产和应用重视程度不够,技术研发投入不足。部分企业的500MPa高强钢筋的质量指标不够稳定,要继续改进提高。
七是钢筋连接技术不够成熟、配套,高等级钢筋连接技术需要进一步研究开发。
推广应用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河北省工信厅原材料处处长高恩亭表示,目前,企业已经具备成熟的高强钢筋生产工艺和配套设备,推广应用是今后的工作重点。为此,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处理好生产与应用的关系。目前,由于受体制、习惯、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采用高强钢筋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要加大引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尤其是500MPa级以上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依然任重道远。
第二,重点关注一般民用建筑的推广应用。目前,多数小规模民用建筑、单体工程对高强钢筋的应用有待加强。
第三,产品标准和配套标准须进一步完善。完善产品标准和配套标准是推广应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科学、规范的实施有重要作用。要加快制定出科学、完善、配套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系列技术法规,并有效实施。
第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协调联动,及时交流信息,沟通生产、市场、应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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