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15日发布公告,决定将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12洛矿MTN1”、“12洛矿MTN2”债项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负面观察名单。
大公表示,洛矿集团原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价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5%,洛阳钼业是洛矿集团报表合并范围内的核心资产。2013年12月,洛阳钼业第二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H股二级市场增持洛阳钼业1.99%的股份,持股比例达到36.01%,成为洛阳钼业第一大股东。2014年1月13日,洛矿集团发布公告,称洛矿集团对洛阳钼业已不再拥有控制权,亦无意增持洛阳钼业股份取得控制权。大公认为,上述事项将影响洛矿集团的长期偿债能力和主体信用等级。
大公表示,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变更对洛矿集团未来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洛矿集团进一步的偿债计划,并做出及时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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