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4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65号),下达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9000吨,其中主采指标71000吨,综合利用指标18000吨。不再下达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与去年持平,分配到各省指标与上年度一致。其中,江西37750吨、湖南23100吨、河南6000吨、云南6000吨、广东3260、广西3000吨、福建2900吨、甘肃1710吨、内蒙古1500吨、安徽1200吨、黑龙江1100吨、浙江450吨、湖北300吨、新疆300吨、海南190吨、青海140吨和陕西100吨,江西、湖南、河南、云南分别占总量指标的42.42%、25.96%、6.74%、6.74%。
(关键字:2014年 钨矿 开采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