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获悉,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省首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之一,可享受一系列的政策红利。全省首批试点企业仅两家,另一家是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是我国近年在外汇管理领域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而进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目的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该业务自2012年12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12个省份开展试点,今年3月5日我省成为全国第三批试点省份之一。
在我国当前的结售汇体制下,跨国公司由于内部外汇资金不能互相调剂,加之账户限额的制约,经常出现外汇资金多的成员公司结汇、外汇资金少的成员公司购汇的情况,或者是公司在外汇收入多的月份结汇、外汇收入少的月份购汇的情况,频繁地结售汇增加了各成员公司的工作量和跨国公司的外汇资金成本。
在跨国公司实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后,各成员公司、成员公司与集团公司间可相互调剂外汇资金余缺,减少了不必要的结售汇环节,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
洛阳栾川钼业成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企业后,经批准参加试点的包括洛阳钼业(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地香港)、洛阳钼业矿业有限公司(注册地澳大利亚悉尼)等6家境内外集团成员公司。这也意味着,洛阳栾川钼业这6家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额度内可实现较大自由的互联互通。
“试点不仅对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有促进作用,而且也有利于我市扩大对外开放,为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国际结算中心奠定基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企业所享受的政策红利远不止这些。在外汇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后,跨国公司可根据各成员公司资金预算情况,对集团外汇资金统筹规划,在当前国际市场货币汇率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通过优化集团外汇币种、金额及期限,达到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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