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郴州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5年2月5日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17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郴州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t/a 钨锡伴生原料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要:
郴州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资五产业区内新建2000t/a 钨锡伴生原料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项目。对钨锡伴生原料采用“破碎—磨矿—浮选—磁选—重选”工艺进行精深加工,分离出锡精矿、钨精矿、硫精矿和萤石精矿,分离出来的各产品全部外售。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气型污染源有为钨锡伴生原料研磨、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厨房工作产生的油烟。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工艺废水和少量的生活污水。工艺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项目的运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预测结论
各噪声源在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少量废弃包装袋。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固体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钨锡伴生原料研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筛分机通过加强料口的密闭性后,粉尘排放量较小,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工艺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步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少量废弃包装袋。废弃包装袋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各噪声源经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减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的各项环保防治措施,废气、生活污水可做到达标排放,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选矿过程无工艺废渣产生,工程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郴州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资五产业区
联系人: 王总 电话:0735-2187788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23楼
联系人:邝工 电话:0731-89928111
电子信箱:xchb999@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拟建项目污染状况的了解程度,对拟建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以及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同时需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3、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4、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2月14日~2015年2月26日
郴州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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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钨 锡 钨锡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