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

2015-4-29 9:10:05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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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网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实施稀土资源税改革,促进理顺资源税费关系。

从2015年5月1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按照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确定税率。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将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研究建立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以下为目前从量计征的稀土钨钼资源税税目明细表:

税目   税率 计税单位
稀土矿      
1.轻稀土矿(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   60元
2.中重稀土矿(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   30元
钨矿石 三等 9元
四等  8元
五等  7元
钼矿石 一等 12元
二等 11元
三等 10元
四等  9元
五等  8元
锡矿石 一等 20元
二等 18元
三等 16元
四等  14元
五等  12元
锑矿石 一等 1元
二等 0.9元
三等 0.8元
四等  0.7元
五等  0.6元

(关键字:钨 钼 资源税 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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