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授权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由于近期金融市场出现波动,实体经济发展缓慢,为进一步稳定现货市场,加强风险管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满足和发挥市场主体的需求和作用,经向相关部门报备后,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2015年8月31日,交易所系统升级之后,交易所上市品种铟、锗、铋、仲钨酸铵只进行现货挂牌交易,取消原有现货委托受托业务。挂牌交易具体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公布并征求意见;
(二)原进行委托受托(含卖出申报)业务的委托方、受托方可以依据交易规则及时申请处置;
(三)鉴于目前市场情况,为了进一步维护各方的利益,除根据交易规则及时申请处置外,2015年8月31日前,原进行委托受托(含卖出申报)业务的交易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终止和获得收益:
1.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8月31日暂停对仲钨酸铵的资金受托转让、卖出申报转让的申报。
2.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期间,交易所已上市品种钴、镓、白银、五氧化二钒、碲、硒粉、铑、氧化镝、氧化铽,可继续进行资金受托(含卖出申报)申报和终止操作。
3.自2015年7月13日起,在24个月期限内,交易所已上市品种铟、锗、铋、仲钨酸铵、锑锭的原资金受托(含卖出申报)交易商可正常获得委托日金每日结算,收益按年提取,不再进行价格溢短处理。
4.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交易所已上市品种钴、镓、白银、五氧化二钒、碲、硒粉、铑、氧化镝、氧化铽的资金受托(含卖出申报)交易商,可正常获得委托日金每日结算,收益按月提取,进行价格溢短处理。
5.自2015年7月13日起,在24个月期限内,上市品种铟、锗、铋、仲钨酸铵、锑锭的原资金受托(含卖出申报)交易商也可主动申请终止委托受托关系,依据规则将委托资产代持仓单转为自持仓单,自持仓单可以申请提货出库也可以在交易所平台内于2015年8月31日之后挂牌卖出。
特此通知!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
2015年7月12日
(关键字:现货委托 现货挂牌 仲钨酸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