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3日以传阅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洛阳钼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8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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