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东:胶州市市政工程处70#重胶沥青40吨公开采购

2013-4-16 14:36:47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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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胶州市市政工程处  计划工期(天): 10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 (元): 166000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单位:胶州市市政工程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况晓秀 13697682273 

招标代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工期要求:10(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图纸押金:(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投标保证金:(元)

报名条件: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价,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请于招标公告时间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投标报名窗口 (电话:0532-82205266) 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5000元整。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页面下方相关文件下载)2、拟投标人为个人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网上报价,投标人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产权网上竞价”按钮,凭报名时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选中项目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报价。

三、开标时系统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公告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单)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四、网上竞投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4月23日14时。 

招标公告时间:2013-04-16 10:00:00 -- 2013-04-23 10:00:00

(关键字:胶州市政 沥青采购 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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