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1400290432-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0-0619),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连接线工程包括赵圈互通和庞家村互通两条连接线。
赵圈互通连接线:起于衡水市桃城区省道保衡线(S231)与县道赵码线(X903)交叉处,路线向南经大田家圈村西、在北郎子桥村东北转向西,跨越骑河王干渠,终于北尚家村东南邢衡高速公路赵圈互通区终点,路线全长4.0公里。
庞家村互通连接线:起于衡水深州市高家盐厂村南规划的衡井公路(桩号K0+000),向南跨越小西河、下穿邢衡高速后,经庞家村东、侯刘马村、下穿规划石济客专后,终于迎宾大道与衡水北外环交叉处(桩号K4+563.441),路线全长4.563公里,其中连接线建设里程3.133公里,K0+820~K2+250段属于邢衡高速庞家村互通区。
2.2招标范围:为沥青材料的供货,分一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施工标段 |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LQ | 赵圈互通连接线 | 70#A级重交沥青、 | 1700 | 施工各标段段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所处地点 |
SBS(I-D)型70#改性沥青 | ||||
庞家村互通连接线 | 70#A级重交沥青、 | 1600 | ||
SBS(I-D)型70#改性沥青 |
2.3计划供货日期:2015年3月—2015年11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有足够的中转存储能力和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的重交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年检合格)或其授权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以上、年检合格),但不允许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报名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报名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部颁标准,检测报告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时间必须为2014年1月1日之后;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表要求的业绩和中转存储能力,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业绩要求 | 中转存储财务能力要求 |
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在5000吨以上的公路沥青供应业绩,累计不少于20000吨 | 在衡水市范围内,具有5000吨以上的自有或租赁储罐,有足够的中转存储能力、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检测报告原件、公路沥青供货业绩证明原件、储运证明材料,代理商还应提供制造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以及以上所有证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6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水市洞天宾馆(衡水市胜利中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邮 编:053000
电 话:0318-2695538
传 真:0318-2693867
联系人:韩增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50
电 话:0311-86999262
传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王岩、王隆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关键字: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 沥青材料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