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大桥沥青采购项目招标

2014-12-9 9:05:36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招标编码:CBL_20141205_1191635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

2、招标编号: JSJT20141200450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2011320000FG0413 批准  苏发改基础发(2011)1801号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2011320000FG0413002  FJ-LQ-2 2014-12-26 无

2011320000FG0413001  FJ-LQ-1 2014-12-26 无

5、建设地点: 盐城

6、专业: 路面  招标种类: 材料采购

7、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沥青的供应、生产、运输及与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计划开工时间: 2015-03-01 计划竣工时间: 2015-09-3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军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bjruibozb@163.com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4-12-05 08: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2-15 17:3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的制造商,同时是普通道路石油沥青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改性沥青、改性乳化沥青采用工厂改性(采用非移动设备在工厂内进行改性),且加工厂设在江苏、安徽、浙江省、上海市之一境内。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项目所需的普通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用基质沥青制造商或其一级、二级代理商出具的同意供货承诺书。如为一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还应提供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如为二级代理商出具的供货承诺书,应提供二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和一级代理商合法有效的代理商资格证明。

4、投标人应自有足够储放招标沥青的贮罐和运输队伍,或拥有具备相应能力的合作单位。
业绩条件: 1、企业业绩:自200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普通道路石油沥青供货数量超过20000吨、改性沥青生产和供货数量超过10000吨、改性乳化沥青生产和供货数量超过5000吨,上述三种沥青供货量须同时满足。

2、产品业绩:投标产品质量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且在我国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
其它条件: 企业信誉: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B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为准);

2、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财务状况:银行信贷额度不得少于2000万元。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

业绩条件: /

其它条件: /

(3)其它要求: /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4-12-05 至 2014-12-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4-12-26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FJ-LQ-2 1,000

FJ-LQ-1 1,000

联系人:李 军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bjruibozb@163.com
 

(关键字:阜宁至建湖 高速公路 沥青采购)

(责任编辑: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