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河梁公路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费县河梁公路大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费县建设西路400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商会大厦9楼
电话:0539-7055266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河梁公路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LTCG167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1、本项目全长5.255公里,路面宽度为7米,K0+000~K4+230路面结构设计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K4+230~K5+255路面结构设计为8厘米沥青混凝土+2×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老路加宽路段陆家土石方挖方为2008.7立方米,填方为1558.2立方米。本项目共设加宽利用中桥1 座,利用小桥1座,新建涵洞4道,利用9道。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工期: 50日历天。
4、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该单位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同类型道路)包括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公路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工程师。
(8)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10)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备案证明,登记范围含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内容。
(11)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费县河梁公路大修工程”字样。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投标企业在2016年10月8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并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feixian.gov.cn/)上发布。
十一、招 标 人:费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邵院长
代理机构:临沂市鲁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9-7055266 1866998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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