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性沥青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ZY18-XA309-WZ4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受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咸阳石化公司使用,本项目预计采购量为800吨(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因库房储存量及生产需求,采购数量需分批交货,单次送货数量:20-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20-30天/次(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送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陕西省靖边县、志丹县、定边县,甘肃省庆阳市马岭镇等指定位置(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到站价,税为16%增值税)为2500元/吨。
2.4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每月支付不低于当月账面余额的30%。
2.5 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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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黑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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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浆+2%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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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观粘度,mpa.s |
≤12 |
塑性粘度,mpa.s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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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高压滤失量,mL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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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失量,mL |
≤14 |
2.6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招标结果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年(若因市场价格波动或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物资整体成本变化幅度大于±10%且持续30天以上,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谈判程序商谈调整采购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若中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公司将该项目物资实施集中采购,则自中石油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集中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次招标结果自动终止。
2.7 质保期: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六个月。
2.8 包装要求:25Kg/袋,1000Kg/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标的物相同或相近的物资)、开户许可证。
3.2 近一年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提供具有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提供到评标现场备查)。
3.3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3.4 其它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的执行标准(若提供企业标准,投标文件中需附含查询网址的标准备案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原件须提供到评标现场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有效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潜在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对于同一厂商生产的同种产品,生产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须要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标的物的生产证明文件(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生产工艺介绍,每一生产环节的主要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及购置合同、发票,标的物的检测仪器及购置合同、发票等。若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投标人为标的物的生产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7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XA309-WZ455标书费”。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gqa@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中的《发票开具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cpmczbzx3@163.com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发票开具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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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发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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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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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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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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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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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本项目招标编号 |
电汇来款金额及时间 |
4.6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建议于2018年10月7日17:00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
②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大屏幕信息)。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5.5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XA309-WZ45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公告中4.3条相同。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18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再转6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招标公告附件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联系人:张强电话:029-86565246
电子邮件:zhangq0_cq@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程麒安电话: 029-68934560
电子邮件:chengqa@cnpc.com.cn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2018年9月7日
(关键字:沥青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