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从严项目审批 环境风险评价不完善不予受理

导读: 环评单位只负责出具环评报告,不对环评结果负责。对此,环保部今天明确表示,此做法今后行不通了。环保部要求环评单位要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要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单位要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关键字: 环境风险评价不完善不予受理

  环评单位只负责出具环评报告,不对环评结果负责。对此,环保部今天明确表示,此做法今后行不通了。环保部要求环评单位要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监理单位要对环境监理报告结论负责;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单位要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环保部今天就石油天然气开采、油气/液体化工仓储及运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环评提出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同时明确,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与审批、工程设计与施工、试运行、竣工环保验收等各个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管。
  环保部称,这些管理措施也适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的建设项目。
  环保部表示,石化化工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的产业园区,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涉及港区、资源开采区和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对于产业园区的设立,环保部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属于新、改、扩建的,环保部要求,其环境影响评价应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其中,环境风险识别应包括生产设施和危险物质的识别,有毒有害物质扩散途径的识别(如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等)以及可能受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的识别。
  环保部表示,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应作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无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受理;经论证,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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