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39家企业被令淘汰 积极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导读: 日前,国家工信部公布了2012年(第一批)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包括上市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新疆39家企业名列其中。工信部要求,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的企业,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关键字: 淘汰落后产能 工信部

日前,国家工信部公布了2012年(第一批)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包括上市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新疆39家企业名列其中。工信部要求,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的企业,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自治区经信委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应对措施按照自治区计划,2012年,全区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为494万吨左右(不含电力6.18万千瓦),涉及炼钢、炼铁、焦炭、电石、电解铝、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制革、印染、电力、石灰14个行业51家企业。在这次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中,涉及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等19个行业。据记者统计,新疆有11个行业位列其中,主要包括焦炭、造纸、炼铁、制革等,其中,焦炭和造纸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最多,分别达到13家和11家。
  自治区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刘春升表示,对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和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重点项目和国家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由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联合检查,一般性项目由地方负责组织自行检查,并报自治区备案。
  “十一五”期间,全区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为1715万吨左右(不含电力43万千瓦),涉及炼钢、炼铁、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化纤、味精、电力、硫化碱等15个行业175家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西部地区近些年水泥投资热潮“高烧不退”,如今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在工信部发布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中,包括新疆等多个西部省区均有水泥企业上榜。
  获悉,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近年来新疆已形成了部门、行业、地方多层次联合推进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水泥、钢铁、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行了差别电价,进一步挤压其落后产能的市场生存空间,有效促进了我区落后产能的退出。
  前不久,财政部对外宣布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了979亿元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这一数额较上年增长251亿元,可见中央对节能减排工作下了大力气。
  完善促进落后产能退出政策体系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新疆重点对钢铁、焦炭、铁合金、焦化、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玻璃、造纸、酒精、皮革、印染、化纤、电力等16个行业落后产能进行淘汰,初步计划安排退出落后产能总量为1045万吨(不含电力)。刘春升告诉记者,结合实际,将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并建立和完善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对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等重点行业,原则上不再批准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同时,针对企业所上项目,严格按照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减)量置换”的原则,作为项目核准、备案以及项目选址布局、环评、能评、土地和安全生产等审批的前置条件,有效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关键词:淘汰落后产能 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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