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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满载32吨甲醇的重型半挂车,凌晨在宜柳高速公路上逆行狂奔,不时与迎面而来的大货车“擦肩而过”,简直就像一颗“流动炸弹”。就在这紧急关头,在路上巡逻的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巡逻警车将罐车拦下,从而避免了一场一触即发的灾难。
惊险
凌晨遭遇逆行大货车
昨日凌晨1时许,和往常一样,高速公路大队副大队长黄仁念带着协警一路巡逻。他们的辖区是新兴往宜州方向的宜柳高速公路。
凌晨2时许,一路上车辆稀少,太平无事。
“在返回的路上,我们看到前方有两束异常的大车车灯。”黄仁念便停下车来查看情况,竟发现前方紧挨着中央隔离栏的车道上,迎面开来一辆大型半挂货车。黄仁念赶紧打开车载警报器,大声指令该车停车。
与巡逻警车“擦肩而过”10多米后,这辆大货车停了下来。黄仁念上前一看,顿时直冒冷汗:这不是一辆普通大型货车,而是一辆满载30吨甲醇的危险品重型半挂车。而司机告知,因为走错路,他已经逆行了约8公里。
将这辆大货车拦下后,怎么把它弄出高速公路却成了一个难题,“该车有18米长,根本没法在高速路上调头。”黄仁念说,发现大货车的路段正处在太阳村收费站和柳江收费站之间,要到最近的太阳村收费站,得再逆行近10公里。
当时正是凌晨3时许,黄仁念打电话向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韦志强请示。结果,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由警车鸣笛开道,同样逆行地将这辆满载危险品的半挂车引导出高速公路。这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行程。
“我们迎面就遇到了两辆大货车、两辆小车。”虽然鸣着警笛、闪着警灯,但黄仁念事后想起来仍觉得后怕。他说,凌晨行车的车辆车速都比较快,而且靠中央隔离栏的车道多是用来超车的,在该车道上行驶的车辆车速更快,稍有不慎,很容易出事。
质疑
说不清道不明的逆行
昨日上午,在高速公路大队,记者见到了当时开车逆行的半挂车司机廖某。廖是湖南人,今年46岁,有着10多年的驾龄。他告诉记者,这一车甲醇要从贵州拉往鹿寨县。当天凌晨,他驾车驶入宜柳高速公路后,本应该在宜柳高速洛满东立交转入北环高速公路,然后直接驶往鹿寨县。
“另一个司机睡觉了,我也没看清楚路牌就开过了。”廖某解释说,他是第一次来广西,对这里的路况并不熟悉,等他接连开过太阳村收费站再到柳江收费站时,发现已经开过好远,想掉头已经来不及了。
“我这辆车18米长,在匝道上掉头,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掉过来。”描述当天凌晨的情况,廖某有些语无伦次,让在场的民警和记者听得一头雾水。
“那你当时怎么没想到报警求助呢?”民警问道。
“当时就是没想到,如果想到就好了。”廖某说。
当记者提及,两天前的凌晨,在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安塞县段化子坪服务区附近,一辆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大型装载甲醇的罐车追尾,造成36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时,廖某表示自己知道,但在当时没想到这么多。
记者在高速公路大队附近看到了这辆半挂车,只见车辆后方的牌子上写着:装载货物为甲醇,32吨。车身上还画着大大的“爆”字。
隐情
只为省130元过路费?
针对廖某在高速公路匝道上掉头掉不了的含糊说法,民警提出了质疑:在正常的情况下,廖某在车子开过头时,完全可以在前方的柳江收费站驶出,然后再驶入收费站,返回到洛满东。但是,不知廖某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由于廖某自己也说不清,民警推测,他在驶至柳江收费站时并没有出站,而是在柳江收费站内的高速公路匝道上掉头,想由原路直接逆行回到宜州高速洛满东立交,再驶入北环高速公路。
作为一名有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廖某不可能不知道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危险性。对廖某的行车里程进行推算后,民警发现,这可能与他为省下这段“冤枉路”的过路费有关。
民警向新兴收费站收费员咨询得知,当时,廖某从洛满东到柳江收费站已经行驶了29公里,这辆车货总重近50吨的半挂车如果从柳江收费站出站,则需要多支付65元的过路费;如果再从柳江收费站驶入返回至洛满东立交的话,还要再多支付65元的过路费,这一来一回就得多支出130元。而这恐怕才是他在高速公路上直接掉头逆行的原因。
面对民警的分析,廖某的表情略显尴尬,随后沉默不语。
民警调查发现,除了逆行,该重型半挂车还存在超载30%以下的行为。
昨日,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韦志强表示,逆行是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根据相关规定,廖某将被直接记满12分,处罚200元,需要回去重新参加考试才能再次获得驾驶资格。同时,因为超载,他还将被处以记2分,现金200元的处罚。这一处罚对廖某来说虽然得不偿失,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不失为一种幸运。
(关键字:甲醇 逆行高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