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股份发布公告豁免控股股东氯碱资产注入承诺

2014-5-28 11:08:24来源:证券时报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宝硕股份5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认为,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董事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履行。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于2012年被股东大会否决,公司氯碱分公司已经全面停止运营,公司事实上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时,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氯碱行业产能出现过剩,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产品价格下滑,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不高,尚无明显回升趋势。短期内华融化工和新川化工受到行业不利影响,整体已不符合注入公司的审核条件,现阶段履行承诺将不能增加上市公司业绩,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外,公司氯碱分公司全面停止运营,无氯碱主业,与控股股东事实上已不存在同业竞争;国内氯碱行业整体持续低迷。
    公司表示,自新希望化工成为宝硕股份控股股东以来,新希望化工和实际控制人为履行上述承诺、保障宝硕股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开展了大量工作:2008年和2011年,控股股东两次实质启动将上述化工资产注入宝硕股份方案。且在公司破产重整期间,为保障宝硕股份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控股股东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及相应担保,在保证宝硕股份独立性的前提下,还在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持。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为盘活宝硕股份存量资产,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竞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为宝硕股份后续发展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2014年公司主动提出了业务转型、大力发展塑料管型材的战略,具体业务发展目标为:停止氯碱和水泥业务,以管型材为主营业务,利用自身在管型材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优质的管型材业务,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此次承诺豁免事项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键字:宝硕股份 氯碱)

(责任编辑:0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