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信委日前发文,公布该省2014年度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产品)名单。
扬子石化和金陵石化用火炬气制可燃气、石油化工废气制硫黄,扬子石化用石油化工废气制轻烃(乙烯、丙烯),仪征化纤用燃气发电机组烟气制脱硫石膏,南通江山农药化工用合成废气、化工废液制工业氯乙烷、甲缩醛,镇江双阳化工用化工废气制轻烃(氯甲烷)、化工废液制盐酸,江南化工用化工废气制轻烃(甲缩醛、氯甲烷)、盐酸等项目入选,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分别在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上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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