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LJ-TZZT-043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就黑龙江省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该项目进行投标。
项目获得国家政策支持。黑龙江省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于2013年7月2日获得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发改办产业〔2013〕1541号)的“路条”。2014年《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也明确,以黑龙江省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四大煤城为重点,研究布局若干现代煤化工及精深加工项目。
项目即将申报国家核准。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前期工作,开展了30个报告的编制,其中能评、规划选址、安评等22项获得国家或省级正式批复,环境容量指标省内已初步落实,用地预审、环评、水资源论证等正在黑龙江省国土厅、黑龙江省环保厅和松辽委办理,近期将上报国家相关部委审批,要件齐全后将及时上报国家核准。
项目所需的煤炭原料资源丰富并且优良。双鸭山东荣四个煤矿煤种主要为气煤、长焰煤,基原料煤含水9.8%(Mar),低位热值超过5500kcal/kg,为黑龙江省内最优质的煤源。
本次公开招标,希望投标人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现有双鸭山东荣四个煤矿优质煤炭资源的优势,采用洁净煤气化(000968,股吧)技术和新型煤化工技术,作为投资主体建设黑龙江省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投资主体
招标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原选择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新型煤化工产业园区,土地为三类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投标人也可自行在黑龙江省境内重新进行项目选址。
资金来源:投资主体自筹。项目建设以投资主体为主,双鸭山东荣四个煤矿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的市场价格,由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省政府持股,与中标人折股合作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煤制甲醇装置180万吨/年、MTO(甲醇制烯烃)装置60万吨/年,投标人自主决策后续深加工产品方案。
煤矿资源:项目共涉及四宗矿权,东荣一、二、三矿采矿权人为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荣四矿采矿权人为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位于黑龙江省集贤县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集贤县腰屯乡管辖。其中,已开采的东荣一矿2012年开始生产,东荣二矿1996年开始生产,东荣三矿2001年开始生产;东荣四矿资源尚未开采。
(1)东荣一矿
矿区面积:300米×500米(井田面积30.63平方公里);资源量:23796万吨;剩余可采储量:11384万吨;煤种:长焰煤为主、气煤次之;勘探程度:精查;生产能力:90万吨/年;服务年限:90年;资产总额:132682万元;职工人数:1077人;矿权无遗留问题。
(2)东荣二矿
矿区面积:500米×500米(井田面积26.16平方公里);资源量:25898万吨;剩余可采储量:11193万吨;煤种:气煤;勘探程度:精查;生产能力:260万吨/年;服务年限:30年;资产总额:60313万元;职工人数:2658人;矿权无遗留问题。
(3)东荣三矿
矿区面积:300米×500米(井田面积46.22平方公里);资源量:18762万吨;剩余可采储量:12765万吨;煤种:气煤;勘探程度:精查;生产能力:210万吨/年;服务年限:43年;资产总额:49317万元;职工人数:3086人;矿权无遗留问题。
(4)东荣四矿资源未开采
矿区面积:354.36平方公里;资源量:16400万吨;可采储量:9600万吨;煤种:气煤;勘探程度:正在精查;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服务年限:56年;采矿权价款未处置。
2.资格标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投标的企业,需预先签订由各方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协议,并保证中标后,在黑龙江省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承担项目全部建设和经营。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以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联合投标的企业,各企业注册资金均不低于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与开发矿产资源、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相匹配的融资能力、技术装备水平,拥有煤化工行业项目投资建设经验、生产经营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条件
(1)项目所在地政府积极帮助争取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支持,具体有关事项在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办理。
(2)地方政府成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协调推进项目核准的各项前期工作,协助与支持中标人办理相关手续。
(3)积极协调和帮助中标人解决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4.投标报名时间:
自2015年4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每天8: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接受传真报名,但报名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
5.投标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中国咨询集团506室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贾惠媛 联系电话:0451-82626822
招标人: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63号
联系人:张宏松 联系电话:0451-5560330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 编:100048(北京本部)
黑龙江省办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邮 编:150036(黑龙江办事处)
联系人:朱浩宇 13611351640 (北京本部)
王 霞 15004670928 (黑龙江办事处)
电 话:0451-82367153 传 真:0451-8236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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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煤 煤制烯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