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发布《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标准(含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修改单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与公告一起发布。硫酸、磷肥两项修改单的主要修订内容均为:在“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增加了总铊的排放限值要求,限定指标均为0.006mg/L。
根据公告,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的要求,现有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修改单的要求。
图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铊的限值
图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铊的限值
附件1:《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修改单.pdf
附件2:《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修改单.pdf
(关键字:硫酸 磷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