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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0612-1240B046017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2013年度广东省烟用肥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分为四个包,第一包:烟用复合肥;第二包:烟用复合肥;第三包:烟用硝酸钾;第四包:烟用硫酸钾。现将招标的内容公布如下:
一、 招标内容:
第一包:烟用复合肥
序号 | 配方 | 数量(吨) | 签订合同方 | 交货地点 | ||
1 | 12-10-14-1(B)-2(Mg) | 2770 |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 梅州火车站 | ||
900 | 华城火车站 | |||||
2 | 12-10-14-1(B)-2(Mg) | 2220 |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 | 坪石火车站 | ||
3 | 13-9-14-1(B)-2(Mg) | 1600 | 韶关火车东站 | |||
合计 | 7490 |
第二包:烟用复合肥
序号 | 配方 | 数量(吨) | 签订合同方 | 交货地点 | ||
1 | 13-9-14-1(B)-1(Mg) | 5530 | 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 | 韶关火车东站 | ||
2 | 13-9-14-1(B)-1(Mg) | 600 |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 坪石火车站 | ||
合计 | 6130 |
第三包:烟用硝酸钾
序号 | 等级形态 | 数量(吨) | 签订合同方 | 交货地点 | ||
1 | 颗粒状(一等品) | 800 |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 | 梅州火车站 | ||
300 | 华城火车站 | |||||
2 | 颗粒状(一等品) | 525 |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 | 坪石火车站 | ||
400 | 韶关火车东站 | |||||
3 | 颗粒状(一等品) | 1580 | 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 | 韶关火车东站 | ||
6 | 颗粒状(一等品) | 183 |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 坪石火车站 | ||
合计 | 3788 |
第四包:烟用硫酸钾
序号 | 等级形态 | 数量(吨) | 签订合同方 | 交货地点 |
1 | 粉末结晶状(一等品) | 150 |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 | 乐昌市坪石镇老坪石烟站 |
90 | 乳源县大桥镇大桥烟站 | |||
130 | 始兴县马市镇马市烟站 | |||
2 | 粉末结晶状(一等品) | 520 | 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 | 南雄市雄州镇黎口烟站 |
3 | 粉末结晶状(一等品) | 61 |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 连州市星子镇星子烟站 |
合计 | 951 |
注:1.烟用复合肥的质量要求:粒状,粒径:1.00mm-4.75mm,粒度≥90%,养分配方如下:12-10-14-1(B)-2(Mg)或13-9-14-1(B)-1(Mg)或13-9-14-1(B)-2(Mg)(硝态氮/总氮≥30%,2%≤Cl-1≤3%)。
2. 烟用硝酸钾的质量要求:烟用硝酸钾应符合GB/T20784-2006《农业用硝酸钾》的产品质量要求,具体养分质量要求如下:氧化钾(K2O)≥44.5%,总氮(N)≥13.5%,氯离子(Cl-)≤1.2%,游离水(H2O)≤1.2%。
3. 烟用硫酸钾的质量要求:烟用硫酸钾应符合GB/20406-2006《农业用硫酸钾》的产品质量要求,具体养分质量要求如下:氧化钾(K2O)≥50.0%,氯离子(Cl-)≤1.5%,游离水(H2O)≤1.5%,游离酸(H2SO4)≤1.5%。
4.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
5.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四个包或对其中一个包投标,但必须对每个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其中第一包、第二包的不能同时中标,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投标人在第一包和第二包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为第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该包的综合得分第二名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由该包综合得分第三名递补,由此推荐该包中标候选人。
6.本项目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受签订合同方的委托进行统一招标,后续合同将由中标人分别与签订合同方签订。签订合同方为招标人的下属公司,第一包买方(签订合同方)为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第二包买方(签订合同方)为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第三包买方(签订合同方)为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第四包买方(签订合同方)为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南雄市有限公司、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二、 交货时间: 2012年11月20日前(根据2013年度广东省烟用肥料采购项目的实际进度应采购人的要求时间分批交货)。
三、 交货地点:详见“一、招标内容”。
四、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 合格的投标人:
第一包、第二包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生产商。
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
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09年至今)烟草专用复合肥的供货经验(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
5.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有售后服务能力。
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或国外生产商设在中国的直接销售机构。
3. 投标人提供的国产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进口产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手续(如进口许可证等)。
4. 投标人拟投标产品近三年(2009年至今)内须具有烟草专用硝酸钾的供货经验(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有售后服务能力。
6. 投标人须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证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办理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及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国内生产商。
3. 投标人提供的国产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
4. 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至今)内须具有烟草专用硫酸钾的供货经验(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
5.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有售后服务能力。
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符合“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2房。
3.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七、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陈工
地址:中国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广州市地铁5号线小北站B出口)
邮编:510060
电话:020-83546080
传真:020-83568592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十、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厉先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128号9楼
邮编:510610
电话:020-38815613、020-38815611
传真:020-38818328
电子邮箱:gd-tobacc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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