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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日前在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透露,未来将要通过税收的方式来提高资源保护力度,通过税收来调节市场,引发了市场对于稀土将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的猜测。据记者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范围,稀土有望纳入到改革范围中,同时税率也相应向上调整。
稀土资源税体现国家战略从价计征后价格将上涨
在今年全国财政局长座谈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指出,下半年将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
分析认为,现有资源税的从量计征难以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只有及时改革资源税才能体现其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对于稀土等稀缺资源开征资源税更主要体现了国家战略。当前我国物价下行,资源税改革扩围时机成熟,完善配套措施是改革关键。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国际稀缺资源需求旺盛,国内开采门槛低,地方为了追求GDP盲目开采,廉价出口,造成我国稀土出口量在国际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但却没有定价权。
“在此情况下,对于稀土开征资源税可以利用税收手段保护战略储备资源,稀土资源税是稀土国家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开征稀土资源税可将国际买家的利益转化成国内税收,同时通过和出口配额等手段配合使用,可以争取国际稀土话语权。”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
根据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稀土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轻稀土矿(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税率为每吨60元,中重稀土矿(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税率为每吨30元。
对于改革后稀土资源税征收方式,张斌进一步表示,由于稀土战略储备资源的特殊性,具体征收方式还要计算之后才能确定,不能拿石油、天然气改革方案来套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从价计征是改革的方向,改革之后稀土价格也将不断走高。”
上半年资源税增长明显现有从量计征方式亟待改革
2011年1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开始在全国范围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过去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由原来每吨原油资源税3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7至9元,一律调整为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受益于资源税改革,我国资源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数据显示,2012年前6个月,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增长68.3%。
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品种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除了石油和天然气目前采用从价计征之外,其他品目还采用从量计征。
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表示,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现有从量计征的方式已经脱离实际,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资源税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税负水平偏低,企业没有承担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与社会成本,在资源产品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况下,资源税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弱,不利于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应尽快推进资源税改革。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指出,资源税改革使得石油行业产业链更加合理,能够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源对当地的贡献,也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资源税全国推广时机成熟扩围配套改革措施是关键
在财政部7月召开的资源税改革类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刘尚希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增速趋缓,是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有利时机。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目前物价处于下行通道,应抓住有利时机尽快实行煤炭、岩金矿、磷矿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部分品目可先行试点,同时清理地方资源性收费,并给地方相应的自主权,在一定的幅度内根据资源差异确定具体税率标准。对不同品位、不同条件的资源,也可考虑设计差别化税率,发挥资源税的杠杆和导向作用。
张斌表示,由于征收资源税一直面临两难,即在经济较好时改革资源税可能会推高物价,但在经济不好是征收资源税,将加重企业负担。因此无论任何时候推进改革,相关补贴和配套措施才是改革推进的关键。
从已经开征的油气资源税来看,资源税改革与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会带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调整,但对企业影响较小。这主要是由于对油气资源税改革的同时推出了一系列配套减税措施,例如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桶,同时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暂按综合减征率的办法落实资源税减税政策。
在8月21日进行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期业绩说明会上,中海油首席财务官官钟介绍说,资源税同比增加31亿元。同时,由于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提高,上半年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石油特别收益金(暴利税)减少超过36亿元。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推进资源税改革需配套推进资源税立法工作、整合各类资源性收费、完善资源税收入分配机制等。
专家指出,由于石油和天然气都是央企,改革推进难度较小,下一步资源税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将在煤炭领域,目前煤炭领域企业所有制多元化,企业水平参差不齐,资源税提高开采行业门槛,对个别竞争力差的民营企业势必会产生基挤出效应。
张斌表示,不能保护落后产能,但同时也要注意完善煤电价格联动体制、加强对中低收入阶层财政补贴等措施,循序渐进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围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未来稀土资源税也将在完善相关立法、整合各类稀土相关资源性收费、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基础上推出,同时由于稀土资源税涉及面较广,还需要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及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关键字:稀土 资源税改革 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