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中国驻墨使馆经商参处,宣布结束对原产自中国和美国的硫酸铵反倾销调查,并按如下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五洲丰公司的进口产品征收0.0929美元/公斤,对其它原产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征收0.1703美元/公斤;对美国Honeywell公司的进口产品征收0.0759美元/公斤,对其它原产自美国的进口产品征收0.1619美元/公斤。决议自10月10日起生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1022101。
(关键字:墨西哥 硫酸铵 反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