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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工信节能〔2011〕266号
各州市工信委(经委)、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广泛推广应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57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云南省2011年度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节能资金”)奖励补助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和范围(一)申报原则 2011年节能资金将按照“技术先进适用、节能效果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原则,主要围绕省工信委本年度组织实施的节能示范项目组织申报。(二)申报范围 1. 重点节能示范项目专项 在围绕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组织实施年度节能技改示范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有色及铁合金冶炼余热回收、磷化工余热及尾气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三废混燃炉应用、电机系统节能、煤层气(瓦斯)发电和有色、化工、钢铁等行业企业的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示范项目。 2. 其他奖励补助项目 在支持重点节能示范项目的同时,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推广以及节能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节能监察、节能评估审查、能源审计、绿色照明推广等专项项目,节能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等能力建设重点项目等。二、申报条件 申报节能资金的项目,除应当符合2011年申报的重点范围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持续发展能力;(二)项目采用的技术、工艺先进适用并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项目依托的主要技术、工艺、设备不属于淘汰范围;(三)项目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四)项目实施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五)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原则上从2011年滚动实施的节能示范项目中筛选,项目应当已经开工建设或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本年度可开工建设),申报的节能量应通过节能技改项目直接产生并且能够核定;(六)重点节能示范项目需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环保等各项手续齐备,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节能量显著,示范作用明显;(七)技术研发和产品示范推广项目应属于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二、三批)或我省重点节能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技术工艺和产品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节能效果显著,示范作用明显;(八)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给予扶持。三、申报程序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向登记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一式两份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样式),其中节能技改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准确划分项目边界并详细说明项目节能量计算过程; 3.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4. 节能技改或先进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的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土地、环评批复文件,以及由丙级资质以上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项目材料; 5. 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决算报告(表)及审计报告; 6. 节能技术研发示范推广项目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经费预算、自筹资金落实到位证明,以及项目控制措施; 7.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8. 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二)项目单位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核,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后,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州(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州(市)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报送材料统一筛选审核汇总,选定重点项目并按优先排序后,填写《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联文于2011年5月1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属企业(集团)于2011年5月10日前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申报,并抄报项目所在州(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三)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计算按照原省经委、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的通知》(云经节能〔2008〕144号)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力折标系数暂按350克标准煤/千瓦时计算。(四)项目申报需在提供书面材料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经州(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
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表格可登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ynetc.gov.cn/)下载。
联系人:省工信委节能处 龙晖
电话:0871-3518107
邮箱:ynsjnb @126.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 段俐
电话:0871-3631707
邮箱:dl920@sohu.com
附件:附件下载 1.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请表
2.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样式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请表单位:万元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 | ||||||||
所有制形式 | 所属行业 | |||||||||
注册地址 | 职工人数 | 注册资本 | ||||||||
资产总额 | 负债额 | 所有者权益 | ||||||||
企业上年现价总产值 |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 | |||||||||
企业上年度实现利润 | 企业上年度实际已交税金总额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其中:企业所得税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 |||||||||
环评批复文件(表)文号 | 能耗下降率(%) | |||||||||
项目总投资 | 项目竣工投产后预计产生经济效益 | |||||||||
投资回收期 | 其中: | 主要节能指标 | ||||||||
1.自筹资金 | 1.主要产品单位能耗 | |||||||||
2.银行贷款 | 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 |||||||||
3.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国债资金) | 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4.其他 | 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 | |||||||||
申请支持方式 | 财政补助 |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 ||||||||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 | ||||||||||
节能量奖励 | 项目节能量(吨标准煤) | |||||||||
申请节能量奖励金额 | ||||||||||
县、区节能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县、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 |||||||||
州、市经委(工信委)审核意见 | 州、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 |||||||||
专家评审意见 | ||||||||||
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审意见 | ||||||||||
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 ||||||||||||
填报单位: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隶属关系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 | 申请节能专项资金 | 项目年节能量(吨标准煤) | 社会效益 | 工程起止年限 | ||||
银行贷款 | 自 筹及其他 | |||||||||||
注:1、本表一律用Excel制作; 2、按专题填报; 3、隶属关系填州市、省属或中央; 4、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不超过100字); 5、项目年节能量按照国家有关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6、社会效益指减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量和污染物减排量等。 |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
单位 | 万元 |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 职工人数(人) | 其中:技术人员(人) | |||||||||
隶属关系 | 银行信用等级 |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 |||||||||
企业总资产 | 固定资产原值 | 固定资产净值 | 资产负债率 | ||||||||
企业贷款余额 |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 短期贷款余额 | |||||||||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当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耗量 | |||||||||||
年度 | 200 年 | 200 年 | 200 年 | 备 注 | |||||||
企业经营情况 | |||||||||||
销售收入 | |||||||||||
利 润 | |||||||||||
税 金 | |||||||||||
项目基本情况表 | ||||||||||||||
单位: | 万元 | |||||||||||||
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所属专题 | ||||||||||||
项目名称 | 建设年限 | 项目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建设必要性(企业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 ||||||||||||||
项目建设内容 | ||||||||||||||
建成后达到目标(节能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 ||||||||||||||
项目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银行贷款 | 自筹及其他 | |||||||||||
新增销售收入 | 新增利润 | 新增税金 | 新增出口创汇 | |||||||||||
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 ||||||||||||||
(关键字:节能降耗 专项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