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出台六项举措,进一步做好磷矿石铁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去年,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磷矿石调运顺利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指导性计划,为支持全国化肥生产及完成铁路出省物资运输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磷矿石铁路运输组织协调工作,云南省出台六项举措。据了解,六项举措分别为:磷矿石年度外运总量指导计划每年年初由省政府审定后下达,季度指导性计划由省工信委在年度总计划内依据实际情况灵活下达,并主要满足国家重点化肥企业及省外协作单位的需求,原则上不安排磷矿石出口计划;磷矿石运力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安排,在尽力保证重点国有大型企业的同时,适当兼顾中小企业;磷矿石发运企业应有稳定的供货来源,与矿山企业有长期供货合同,并和省内外化工企业有长期供销关系;磷矿石发运企业实行综合评价、动态管理,每年依据企业类型、依法经营状况、经营规模、经营效益等具体情况,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完善;磷矿石发运企业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严格执行运输纪律,严禁倒卖运输计划指标;鼓励企业以资源为纽带,引导国内外磷化工企业到云南投资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就地加工增值,努力实现从 “资源向加工企业靠拢”到 “加工企业向资源靠拢”的转变,尽力减少矿产品运输,优化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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