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铁运电[2012]36号)

导读: 为弥补运输成本,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2年5月16日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 1358号),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
关键字: 铁路货物运价 通知

 为弥补运输成本,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2012年5月16日下发《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 1358号),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路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线货物运价进行调整,货物平均运价水平每吨公里提高1分。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见附件。

二、兰新线乌西-阿拉山口段、南疆线、红岭线、青藏线格尔木-拉萨段货物运价按国铁统一运价执行。

三、对经兰新线红柳河-乌鲁木齐段入疆的玻璃(0840)、钢材(0530)、铝材(0571)运输和出疆的纺织品(23)运输,免收该段铁路建设基金

四、大秦、丰沙大、京原、京秦四线煤炭现行运价不变。

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昆铁路货物临管运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6]323号)的规定,南昆线、威红线执行的临管运价相应调整如下:

货物每吨公里0.1271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3813元;

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为0.001271元;

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运价率分别为:20英尺箱3.1775元,40英尺箱4.3214元,空自备箱按重箱费率的40%计算。

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临管运价的批复》(发改价格[2004]761号)的规定,将西合线、南阳西线、小历线的临管运价调整如下:

整车货物每吨公里0.12元,自轮运转货物每轴公里0.36元;

零担货物每10千克公里为0.0012 元;

集装箱货物每箱公里运价率分别为:20英尺箱3元,40英尺箱4.08元,空自备箱按重箱费率的40%计算。

七、按铁道部《关于明确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铁运函〔2004〕364号)第二条“各类线路化肥运价”执行的化肥运价率每吨公里由 “0.0726元”调整为“0.0826元”;其他国铁营业线和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化肥运价,现执行每吨公里0.0726元的,调整为0.0826元。

八、各级货运、信息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货票系统制票软件的测试和更新工作。

九、各车站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和对外解释工作。

附件: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办理 类别  运价号  基价1  基价2 
单位  标准  单位  标准 
整车  1  元/吨  7.10  元/吨公里  0.0418 
2  元/吨  7.80  元/吨公里  0.0502 
3  元/吨  9.80  元/吨公里  0.0562 
4  元/吨  12.20  元/吨公里  0.0629 
5  元/吨  13.40  元/吨公里  0.0722 
6  元/吨  19.60  元/吨公里  0.0989 
7        元/轴公里  0.3275 
机械冷藏车  元/吨  14.70  元/吨公里  0.0996 
零担  21  元/10千克  0.150  元/10千克公里  0.00071 
22  元/10千克  0.210  元/10千克公里  0.00103 
集装箱  20英尺箱  元/箱  337.50  元/箱公里  1.4000 
40英尺箱  元/箱  459.00  元/箱公里  1.9040 

                                                           (铁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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