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综合利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长李勇武:我们通过多年的努力,与政府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已经把磷石膏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排除。但毕竟磷石膏呈酸性,含有一定量的氟、磷等污染成分,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样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溃坝和水污染事件。因此,实施磷石膏综合利用,是解决磷石膏堆存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的治本之策。
应当看到,目前由于磷石膏综合治理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回报小,一些中小企业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受运输半径和销售范围等因素限制,磷石膏的综合利用步伐缓慢。我们也应当看到,去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十二五”行业规划、指导意见、行业准入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方面困难重重,另一方面磷石膏综合治理必须推进,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客观形势,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时不我待。
希望各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稳妥地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形成稳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各项目标。
共性问题需社会各方参与解决
湖北省磷化工业协会秘书长黄文俊:磷石膏利用是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关键是如何落实,要有实实在在的政策和真金白银的投入,也要有社会各方面的齐力配合。
例如从政策和管理层面来说,财政政策应该从税源角度考虑的多一些,加大支持范围和优惠力度,同时适度限制天然石膏的开采量或适当提高天然石膏的利用成本,为工业副产石膏利用腾出市场空间;行业管理部门则应从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环境安全评价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规,促使企业加快磷石膏处理进程,减少污染,节约土地资源。
而从技术和经济层面来说,磷石膏作为建材技术应用相对成熟,企业或学界应该努力进行降低成本、扩大应用范围的研究,从而增加企业的获利空间和利用积极性;政府应在科研及项目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对于磷石膏在路基材料、土壤改良等领域的利用,在技术研发上更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国家应该配套专门资金进行扶持。
应当树立磷石膏的“产品”意识
武汉理工大学教授岳文海:现在副产磷石膏的利用可以说已经走出了第一步。我国也于2009年制定了磷石膏的国家标准,规范了磷石膏产品的质量要求,我们应该转变思想,树立把固体废弃物作为产品生产的意识。
其实,日本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将工业副产石膏作为正式产品生产,欧盟也将这些废弃物规定称为再生原料或产品。只有深刻认识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重要性,我们才能跟上发达国家的步伐,把磷石膏利用好。
然而眼下,磷石膏的生产质量仍然堪忧,很多企业都不把磷石膏的品质看成重要的事来抓。如果懂得磷石膏品质要求的话,就可以在生产磷酸的工艺过程中,有意识地加以严格控制。这样有害杂质就可以大幅度减少,磷石膏产品就不会先天不足,而会像天然石膏一样被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