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网站3月26日消息,能源局和煤炭安监局将2013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通知指出,坚持分类指导,通过改造升级、、关闭退出等途径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对非法违法开采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各地方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兼并重组小型煤矿企业,提高小煤矿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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