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西省安监局发出通知,对危化品登记范围、内容、材料和设立应急咨询电话等进行规范。
江西省规定,危化品重点登记的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化品的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登记内容为危化品的危险性类别、象形图、警示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危化品的外观和性状、溶解性、熔点、沸点等物理性质,闪点、爆炸极限、自燃温度、分解温度等化学性质;企业推荐的产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等;危化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危化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江西省要求,危化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原则上应设立危化品应急咨询电话,健全完善自身应急救援体系,如企业因自身原因暂时不能设立应急咨询电话,不具备应急咨询服务条件的,应当委托登记机构为其代理咨询服务。
此外,该省还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将危化品登记工作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本地区的危化品登记情况纳入危化品安全执法检查内容,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强化对危化品登记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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