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了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2项。
此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纸浆项目核准、企业投资日产300吨及以上聚酯项目核准、企业投资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核准等。
下放到省级或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包括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钾矿肥、磷矿肥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非跨境、跨省(区、市)的油气输送管网项目核准等。
国家发改委指出,对取消的投资审批项目,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投资主管部门通过备案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投资项目,要通知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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