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审查,该省105家企业生产的110个产品(工艺)近日被认定为2013年上半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有效期2年。被认定的企业产品在有效期内,可享受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主要以利用粉煤灰、转炉渣、黄磷渣、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企业为主,年综合利用废弃物约为1099.35万吨。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正在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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