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未来5年,我省要做好12件环境保护实事,并明确了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
据悉,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全省污染物排放量将明显增加,水环境污染和大气环境污染风险进一步加大,加之环保设施基础、环境管理能力薄弱,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此,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我省十二件环境保护实事。
12件实事
到2013年底,完成32条水泥生产线的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建成瓮福集团、中化开磷公司、川恒化工公司磷石膏渣场渗漏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三大磷化工企业对乌江、清水江的磷污染问题;建成7个规模企业和8个片区小酒业酿酒废水治理设施,酿酒废水实现达标排放。
2015年建成47个水泥窑协,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成51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40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并投运,完成“十二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建成48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在环境监管方面,完成20个主要河流跨界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建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完成环保数字运用、监控、指挥平台建设,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建成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分片建成应急物资储备系统。
到2017年,100个示范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收运系统项目将全部建成投运,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同年建成111个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建成179个标准化工业渣场和800个煤矿污水处理站,完成赤水河、乌江、清水江、南盘江、北盘江沿岸与都柳江及其它区域煤矿废水治理;同时还将完成《贵州省空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2013年底全省机动车“黄绿标”管理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4年底前达到90%以上。
(关键字:贵州 磷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