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通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施药服务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检查企业和施药服务组织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同时,检查农药管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原材料使用企业、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和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威胁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三)农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将安全生产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农药管理制度、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政许可等行业管理中,落实到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市场监管及使用指导等各项业务工作中,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农药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情况,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高毒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农药制假售假依法查处情况,农户储粮熏蒸磷化铝安全使用情况,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隐患排查防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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