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规范农药市场秩序

2020-1-22 8:16:28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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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山西组织开展全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目标

通过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进一步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管,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主体责任,实现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促进农药使用者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均衡布局的原则,既要满足农业和林业生产需要,便于农民购买和监督管理,又要结合当地地理条件和杀鼠剂等用药情况,科学规划布局。

(一)服务农业生产。限制使用农药布局规划坚持服务农业生产为首要原则,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农业、林业实际用药情况、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二)确保农产品安全。针对限制使用农药毒性高和使用要求高的特性,要求布点合理,特别是特殊农作物(蔬菜、水果、中药材)产区,尽量不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三)确保监管到位。应当严格控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综合考虑监管能力,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有利于加强监管。

三、布局标准

根据乡镇数量、粮食作物耕地面积以及限制使用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确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

(一)按照乡镇数量和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布局。一般情况一个乡镇只设一个;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在5万亩以上的,设立一个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粮食作物耕地面积每增加5万亩可增设一个;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在5万亩以下的,每2个乡镇设立一个。

(二)特殊地区定点布局。省、市、县交界地区,城乡结合地区,森林、湿地、草原等特殊地理环境地区,可结合当地杀鼠剂等限制使用农药使用情况,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严控数量。

(三)在蔬菜、水果、瓜类、中草药材集中产区的乡镇(种植面积达总面积的50%以上)原则上不核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门店,鼠害发生严重的,可酌情设立,但必须从严监管。

(四)粮、棉、油、果、菜混作区,限制使用农药仍有一定需求的,要从严控制。

省农业厅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出本辖区内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拟定布局规划。各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山西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汇总表》,并结合本市农作物种植结构、农业生产需要等相关因素,编制本市定点经营布局规划。

(关键字:农药)

(责任编辑:0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