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逸宇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据报道,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美国时间2011年12月19日,就中国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作出判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之后针对此案发表谈话称,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错误做法。
中美轮胎贸易屡出状况,其中中国轮胎特保案,是奥巴马时代中美贸易摩擦第一案,影响深远,高关税的负面影响非常明显。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出口美国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下降23.6%。但是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比2009年攀升20.2%。由此可见,美国对中国轮胎征收高关税的初衷——增加美国本土轮胎产量,提高美国的就业率——没有达到。因为美国对中国廉价轮胎的需求本身没有下降,而仅仅是因为高关税的原因将中国轮胎挡在了门外,但从韩国、日本、墨西哥以及东南亚国家进口的轮胎数量却达到了历史高水平。如何吸取教训才能在今后的贸易往来中未雨绸缪,提前做好贸易战的准备是中国企业和政府需要从本案中学习的。
首先,本案的争论焦点是美国政府史无前例地援引《1974年美国贸易法案》第421条中的特别保障措施条款来支持其惩罚性关税。第421条是美国“允许”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前提交换条件,是2001年补充加入1974年法案中的。它允许美国单方面对中国提高进口惩罚性关税,从而弥补进口飙升对美国国内市场的损害。第421条授权总统采取特殊保障措施,而援引第421条的门槛则很低,几个条件很容易满足:每当中国的产品,1.有可能与对应的美国本土产品形成竞争关系;2.商品进口数量迅速地增加;3.从而产生对美国市场的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美国政府就可以单方面对该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附加税或限制其进口数量。接下来的段落就针对这三个条件逐一分析。
其次,中国轮胎及其有限的市场份额说明美国生产商在二级市场所面临的来自进口轮胎竞争可以忽略不计。而且,两者的价格相差10-20倍,消费者不会把两者作为有效竞争者,就像买宾利或劳斯莱斯的用户不会考虑购买桑塔纳或者索纳塔一样。综上,中国的轮胎与美国本土生产的轮胎不存在,或者至少本次调查不能得出两者存在竞争关系的结论。
第三,世贸上诉委员会判定在调查期间(2004-2008年),中国进口到美国的轮胎在绝对数量(absolute number)上有明显增加。中方抗辩则是完全放在语法时态上。中方能够从美国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发掘论点,值得称赞。但是,把法律论点完全依附于对语法上的理解过于狭隘,更加不利于中方的立场。英语是美国人的母语,对于其语法解释和变化性,中方的理解显然不占优势。
第四,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是这次贸易争端的始作俑者。它的关税建议基本完全被奥巴马采纳,它的行业损害分析基本完全被WTO争端解决小组接纳,它的统计数据结论基本完全被WTO上诉委员会同意。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出的问卷中,四家美国主要轮胎生产商承认进口自中国的涉案轮胎不是美国市场受实质损害的原因,另四家表示“无法回答”。这也成为美国轮胎工业协会和经销商表示反对特保案的原因。当今贸易格局下,中国作为世界工厂承担着为西方发达国家代产廉价商品的任务,要在承接外包合同时考虑到西方国家完全有可能过河拆桥,反过来诬陷中国倾销廉价商品。那么,代表中国相关产业的协会或者商务部就应该知会外国贸易部门,提前签署谅解备忘录或者特殊行业对贸易协定的免责条款(exception clause),把类似问题扼杀于襁褓之中。
第五,由美国垄断资本,尤其是金融界控制的主流媒体也异口同声地支持政府不救助汽车产业。媒体在对待救济美国金融业和汽车产业上持截然相反的态度,究其原因,不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布什政府及美国垄断资本不愿意救助美国汽车产业资产阶级,而是传统资产阶级想借此机会对三大汽车公司趁火打劫,打击三大汽车公司工人参加的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大力削减他们的工资福利。对资产阶级而言,削去三大汽车公司工人的福利,既有经济利益,也有政治意义。那么媒体的攻坚战也完全可以把政治方向顺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推动,贸易委员会和总统都必须对媒体所代表的势力和民意负责,所以很大程度上这样的牵制是值得一试的。
中国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强国,其大幅增持美国国债,奥巴马政府理应审慎地看待中美贸易关系。如果没有一个连贯、长远、条理分明的对外贸易政策,美国政府难以长久地平衡各方的压力。美国政府对某个单一行业——比如美国劳工界的投诉——无原则的袒护不能促进健康的贸易工序,也忽视了利益相关者,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恶果。
中国轮胎特保案是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第一次审理和裁定“特定产品保障机制”,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所承诺的保障措施。本案中的异常是申诉由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提出,而非由美国轮胎生产商提出。美国轮胎企业很清楚:中国轮胎弥补了美国市场低端轮胎的空白,并没有直接给轮胎业产生冲击。那么,在业界的反对声中,美国仍然坚持制裁中国输美轮胎,其目的昭然若揭了。美国这种扭曲国际贸易的做法目的显然是意在转嫁国内的政治压力。
历经两年多的中美轮胎特保案一路曲折,历经起起伏伏,终于在2011年9月5日走完了WTO争端解决程序。WTO上诉委员会最终驳回了中国的上诉。这样一个结论让人感到不公。中国政府在这个纠纷解决过程中的理性应对,以国家的名义,代表所有受到伤害的中国企业,向WTO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中国政府的行为向世人展示了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既然中国选择了WTO,就会坚定地依照WTO规则行事。今后,中国在期待与遵守一个公正、合理和法制化的国际贸易环境的同时,更应该未雨绸缪地协商贸易条款,防止不利于中国的判定标准被写入相关法案;更要充分利用美国国内的政治角逐和媒体动向来影响其贸易决定,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