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两会后或提速 价改成核心抓手

2013-3-18 10:00:28来源:中国经营报作者:王金龙 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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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经人大表决通过,电监会撤销成为定局。

电监会这一始于电力改革设置的机构被撤销,其功能并入新组建的能源局,在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等多位能源行业人士看来,某种意义上宣告了过去十年电力改革的失败。但随着我国大能源监管格局基本成型,一位在职期间主推电力体制改革的领导即将履职,却使市场看到了电力改革重启的迹象。

“尴尬”电监会

电监会成立以来的绝大多数时间内,其中最主要的“价格监管”和“市场准入监管”两大主要市场监管权力仍归控国家发改委。

“电监会并入能源局,并不意外,事实上电监会早已经被边缘化。”一位来自西北电监部门的职员张先生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从2002年成立,到2013年被并入能源局,存在仅11年的电监会,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为“短命”的正部级事业单位之一。按照电改5号文要求设定电监会的职责为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生产质量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市场纠纷;负责监督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然而,在电监会成立以来的绝大多数时间内,其中最主要的“价格监管”和“市场准入监管”两大主要市场监管权力仍归控国家发改委。

“按理来说,在电力行业我们电监会派出机构,行使的是监管职能,应该高于其他的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但是现在发文或者机要,都把我们电监部门和其他的电力单位并列,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我们的监管位势。”上述张先生称。不仅没有监管权力,在资产管理上,电力企业的资产管理在国资委手中,而企业财务制度的监督权以财政部为主导,在电监会手中的,只有电价建议权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准入权和安全质量监管权。这也让电监会对大型电力央企的约束权限日渐甚微。

亦有行业人士称,电监会不单在决定权受限于发改委、能源局的各个职能部门,同时也在监管对象上处处碰壁。

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为了弱化区域电网,推出了国家、区域、省级三级电力市场。对此,电监会下属电改办(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致函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提供有关建设三级电力市场书面报告,并对建设行为作出解释,但是直到其对外宣称三级电力市场成立,国家电网都未予答复。

没有权利,自然难有作为。2003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给电监会将要完成的使命标注了命题——政企分开、厂网分开、输配分开,最终完成电价改革。随着电监会并入国家能源局的落锤定音,显然把最终的使命留给了“后来者”。

电改或提速

新的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能为,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并且负责监督管理职能。

在这一背景下,倡导“阶梯电价”制度的吴新雄或执掌能源局的消息传出后,市场焦点自然聚焦电改之路将如何推进。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电监会应电力体制改革而生,现在并入国家能源局之后,同属于发改委管理”,这一设置,也暗示电力体制改革未走完的路,仍将在国家发改委的大框架下,加速推进。

据前述消息人士透露,新的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能为,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并且负责监督管理职能。而发改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能源协调衔接。

翻开吴新雄的履历,其担任江西省省长期间,不仅力推光伏、核电项目的实施,更力促区域电力体制改革。对于电力改革的复杂性并不陌生。

华能集团一位消息人士称,吴新雄2011年接掌电监会时,包括华能国际、大唐发电、国电电力、长江电力等多家大型发电企业均纷纷对外宣布要上调上网电价。而同时,国家电网也适时发布预测称,我国在2011年将迎来历史最高用电高峰期,预测出现用电缺口高达4000万千瓦时。“上述动作都堪称下马威。”该人士笑称。

他表示,随后,吴新雄以对外(电力行业基层)积极开展调研、对内(电力行业内部高层)暂时搁置不理的应对之策,巧妙化解了上述“围攻”。

“虽然五大电力集团与两大电网很强势,但在吴新雄眼里,他们都只是企业,并不存在央企的特殊性,所有的游戏规则,应该由电监会说了算。”另一位电监会人士称,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吴新雄提出,要想监管好电力市场,关键是要找准定位。对此,吴新雄提出了六个监管方向,安全监管、市场准入监管、价格和成本监管、交易监管、节能减排监管、供电服务监管。

“吴新雄的电改之路,也在按照三步走原则推进,第一步是巩固之前的厂网分离成绩,让发电企业与供电企业完全剥离,同时兼顾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逐步提高发电企业收益,压缩供电企业输配价差及获利水平。”该人士称。

吴新雄时期推进的“阶梯电价”则为电改第二步,也是最精华的部分,即通过价格杠杆,放大电力行业GDP总量,进而实现借助总量调控进行行业内部利益再分配。“分配的结果,则是让发电企业巨亏现象得以止步。”

来自大智慧的数据显示,预计2012年度五大发电集团总盈利将超过400亿元,2011年这一数据仅为181亿元。而从2008年到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亏损总额超过600亿元。

这张成绩单也从侧面充分佐证了电改第二步的初步成功。

显然,电改进程加快,为发电企业扭亏奠定了价格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电改已经完成,参照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电改的核心是力促电力市场价格放开,我们距离这一终极目标,仍然很远。”他称,电改第二步即价格改革无法一步到位的掣肘,也让吴新雄计划中的电改第三步——输配分离,陷入窘局。

武建东等多位长期关注电改进程的专业人士分析称,输配分离的前提是资源充沛、终端到位、价格灵活、竞争充分,但目前条件尚难以具备。

电改核心在于价改

如果没有电价形成的市场化机制,电力产业链上的利益构成体将很难有动力继续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显然,价格改革正成为电力改革的攻坚环节。

2013年1月1日开始,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这被视作2013年能源电力领域市场化的最重要举措之一。

但是近日记者了解到,由于价格并轨后,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对于2013年度或中长期电煤合同价格的分歧比较明显,目前在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电企和煤炭集团围绕煤炭价格的“角力”。受观望情绪的影响,3月14日,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报收622元/吨,比前一报告周期下降了2元/吨。这也是该价格11个报告周期连续走跌。

2012年,虽然五大发电企业赚了个盆满钵满,但众所周知,主要是源于2012年煤炭价格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寒冬。假如煤炭市场价格再次走热,在没有长协煤的保证下,电煤顶牛势必重演,发电企业或再陷巨亏。

如果没有电价形成的市场化机制,电力产业链上的利益构成体将很难有动力继续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价格差异必然是形成竞争机制的最佳方案。”来自供电企业的基层管理者王海龙表示,长期以来,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都由政府来指导。不管是发电企业还是供电企业都无权决定电价的涨幅,即使亏损,也要保证足额的发电量于供电量。而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所实行的电价种类繁多,价格最低的诸如农业灌溉,最低每度不足0.2元。同时又有诸如商业用电和非居民用电这些高电价,基本都在1元/度左右。最基本的居民用电在0.5元/度左右。但是这些电价又是由诸如三峡建设基金、电力企业维管费等组成。

王海龙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在实现价格市场化的同时,不能简单的一涨了之,更要在肩负社会责任的同时,引入多个竞争主体,通过竞争来实现服务升级,优胜劣汰。

眼下一个契机来自于新能源领域。3月12日,发改委公布了光伏上网电价的最新补贴标准,其中放弃以往“一刀切”的方式,针对地域和发电方式的不同提出了不同的补贴标准。这在业内人士看来,是在倒逼企业提高竞争力,最终依靠市场机制达到平价上网。

2009年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50%。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只能降低火电投资额度,提高清洁能源比重。而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包括风能、太阳能在内的新能源并网发电均处于难落实的局面。

“新能源发展属于能源局的管理范畴,电监会并入能源局后有望入改善新能源的上网问题。而绝大部分新能源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在市场化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或许会成为推进电力价格改革的一个机会。”一发改委可在生能源协会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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