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鄂尔多斯宣传部外宣办正式发布消息称,为加快该市经济开发区(园区)工作良性、健康发展,当地决定在新一轮招商引资工作中推出“煤炭资源配置优惠政策”。
鄂尔多斯政府发布的消息显示,凡符合中国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一次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40亿元以上的新建大型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项目,可以享受当地的煤炭资源配置政策。
记者从鄂尔多斯政府了解到该市在招商中的煤炭配置资源标准为:凡装备制造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每20亿元可配置煤炭资源1亿吨,一个项目主体配置煤炭资源最多不超过1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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